言论自由不可滥用-从沃林女士被判刑看瑞典对言论自由的界定

北欧绿色邮报网报道(记者陈雪霏)– 有很多人认为西方是绝对的言论自由。他们自己也经常指责别人言论不自由。但是,到底言论自由是怎样界定的呢?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现在我们看看瑞典法院对一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言论自由不可滥用。

西西·沃林被判犯有严重损害他人名誉罪

2019年12月9日,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宣布,沃林被判处有条件监禁两年,并处以每日罚款100克朗,同时她必须向原告赔偿9万瑞典克朗,其中8万克朗是侵犯名誉权的赔偿和一万克朗造成痛苦的赔偿。

那么沃林因为什么获罪呢?原来,她在2017年10月,瑞典Metoo运动兴起的时候,到2018年8月间,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六个帖子,主要是在Instagram上发的,她说她曾经被前《瑞典晚报》记者佛雷德里克.沃塔南强奸。她曾经提起诉讼,但是,警方因为调查比较困难,一直没有立案。但是,沃塔南认为,这是对他个人名誉的诋毁,是一种屈辱,他的私生活被严重侵犯。

他在一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上说,当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感到非常气愤。“太混乱了。当时我独自带着孩子的时候,我只能继续,使劲抽烟。我感到我看到的都是仇恨,我感到非常屈辱。”

据法庭辩论时透露,在这段时间里,这六个帖子在脸书上也不断蔓延。大约有10000人次看到了这个消息。法院认为,这种传播超出了正常范围。他们说如果是在自己的家人,医生,朋友间传播是可以的,但是这样大范围地传播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名誉。

当然,由于这个问题,沃塔南被瑞典晚报解除了工作。因此,胜诉以后,沃塔南说,他对法庭判决感到满意,但是,他也说,在瑞典,破坏一个人的生活太廉价了。9万克朗对于一个百万富翁来讲根本不算钱。同时,他也指责脸书和Instagram, 以及瑞典媒体不断地传播这个消息。对他的私生活造成严重损失。

他说,他知道瑞典媒体在2017年秋季也发布了这些谎言,他们应该为此感到羞耻。他们应该大声说他们感到羞耻,应该给我道歉,给我职业赔偿。晚报应该恢复我的职位。

有人认为,他在瑞典晚报工作,也算做名人。但是,他说,他的名气和一些社会名流相比,根本不算什么。言外之意,大家的判断就是如果对名人,对政客如果诋毁一下,抨击一下,或许还有些道理。但是,对于一个晚报文化编辑来说,根本承受不起这样的诋毁。

从时间点上看,人们不得不想起这是在Metoo风潮掀起的时候。那时候,首先是在诺贝尔文学奖评审部门瑞典文学院出现了一场危机。那就是文学院的工作人员的丈夫在巴黎期间,被揭发曾经和10多位女子有染。这件事被揭发之后,很多女子就开始不再沉默,纷纷说自己也曾经有被性侵的经历。metoo, 中文就是我也是。我也曾经有过那样的经历的意思。这个运动也导致瑞典文学院的大地震。里里外外,因为一些账目的问题或者是意见不合等问题,先后导致前秘书长辞职。2018年瑞典文学院也没有评诺贝尔文学奖。最后和今年的一起评了。当然,依然比较有争议。但是,这次争议是关于奥地利作家的立场和观点问题。与Metoo和文学院的危机完全没有关系。这里就不多说了。

沃林的帖子传播比较迅速。造成前晚报记者编辑沃塔南丢了工作。对他本人也是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压力。因此,他在去年八月开始反击,决定控告沃林这是侵害他的名誉,要求赔偿26.6万瑞典克朗。大约就是10个月的工资。

但是,沃林并不承认她有罪。她的律师在法庭上辩护时也说,她发布这样的信息是合理的。沃林说,我就因为说出了一起性侵事件而被罚款9万克朗。这让我感觉这好像正是在瑞典有性侵的证明。我们和其他国家不一样,我们就是不能点别人的名。(即使发生了)也不承担后果。我们只能是谈谈结构的问题,重心得到了很大转移。

“我并不感到惊讶,也没有绝望。我只是感到被诅咒,也很愤怒,我将对判决提出上诉。

瑞典日报就法院判决对反性侵运动的影响问沃林的反应。沃林说,这就是给反性侵运动泼冷水。这是一个很明确的信号。今天我们也看到了SVT对约瑟芬.尼尔松案件的调查纪录片,没有提任何人的名字。一个女人不能讲述她的故事。因为这涉及冒犯这个男人。这种抵制很强烈。因为大的价值观正在被人当游戏。这就是现在的现状。这也是这个男人的最后挣扎。

作为反性侵运动的一部分,有人似乎认为这是有点名扩大化的嫌疑。你们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司法部关于权利问题发言人林德布罗姆说,我们通常听从双方的意见,和他们的证人的意见。因为我们不能说这事发生在反性侵运动中就不能审判有罪了。

沃林的律师说,地区法院的判决有很多不足。他认为法院这样判决对反性侵运动是一种压制,对言论自由也是一种压制。他认为罚款9万克朗也是莫名地高了。他认为很多曝光都是在媒体上出现的,这种几何性曝光造成的影响不能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

沃林拒绝认罪的理由是一是当时有反性侵运动,同时,他是记者,也算名人。

但是法院认为他在公众中的地位不能象领先的政治人物那样,强奸跟他的职业角色没有关系。地区法院认为罪行严重的原因是,维塔南被指控犯有严重罪行,而且这个指控广为流传,旨在造成严重损害。

法院认为,检察官通常不以诽谤为由提起诉讼。检察官仍要起诉的先决条件是肇事者未满18岁或犯罪者已作出犯罪报告。 如果关于某人犯下严重性犯罪的主张已经广为流传,例如通过互联网,则可以援引该证据。 不必广泛散布该主张。但可以将其传播给易受伤害的人认识的人,例如家人朋友和同事。

笔者的理解就是,你起诉别人可以,但是,你不可以自己再广泛传播你的起诉。法院认为传播给数万人这样的做法是不妥的。该案是11月21日开始审判的。有条件监禁的意思就是可以先不执行,如果在此期间发现又犯了什么问题,那么,到那时将执行真的监禁。

律师恩格拉·埃克伦(ÄnglaEklund)是法律和互联网协会的主席。她认为该判决是预期的,是基于先前对与metoo相关的陈述的判断。但她认为90,000瑞典克朗的损失是出乎意料的高。 -比其他情况要高,但它也是我们看到的传播范围最广的案例,也许是对索赔所涉及的人影响最大的损害和影响。 

有人说判决将对metoo产生影响,您对此有何看法? 

-我担心的是,该判决将被用于散布有关信息,表明这是不允许她们讲故事。 ÄnglaEklund说,您必须区分与性目标相关的检查和与口头程序相关的检查。 -此事必须由法院审理,您始终有权作为一个人将您的故事讲到最近的圈子,治疗师或司法系统,但不能传播到更大的圈子。埃克伦德说,您有权享有自己的真相,但不能将其传播给其他任何人。

 两周前在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进行的审判中,沃林承认她已​​发表诉状,但否认了这一罪行。她认为,她传播的信息是真实的。她在地方法院辩称,应该从反性侵运动的角度看待这些指控,并且她“打破了沉默的文化”。她提出的强奸指控此前已接受警方调查,但由于缺乏证据,初步调查已结束。

 去年,一名40岁的女性因诽谤而在Södertörn地区法院被判刑,原因是她在2017年秋天撰写了一个Facebook帖子。在该帖子中,她对一个男人指名道姓并指控他强奸。罚款为每日罚款,该名女子将向该名男子支付10,000瑞典克朗的赔偿金。法院认为,没有任何情况可以构成发布信息的合理依据。 

去年夏天,Nacka地区法院的一名妇女在2017年秋季在封闭的Facebook团体中撰写帖子后,被判处严重诋毁名誉罪。在这些帖子中,她指控一名男导演强奸。该名女子被判处有条件徒刑和每日罚款,并向原告支付60,000瑞典克朗的损害赔偿。该判决已上诉至高等法院。

 2019年10月,一名妇女在2017年秋季在社交媒体上指控瑞典喜剧演员性虐待后被指控犯有严重诽谤罪。根据诉讼,该名女子在Facebook上写了此事。检察官认为该行为是严重罪行,因为该信息是针对严重罪行的,已经广为流传,对喜剧演员造成了极大伤害。

短评:本次案例的审判重点是诋毁还是严重诋毁。这里强调严重诋毁,就是说,你传播的范围太大了。既然你让法院来解决问题,就等法院来裁决,不能自己大量传播。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就是瑞典的法律虽然一方面保障言论自由,但另一方面,你也不能滥用言论自由,在不该自由的时候,太自由了。造成个人的巨大伤害。

从另一方面看,确实,性侵这个问题,在西方以前似乎是习以为常的问题。尤其是人们的表达方式很亲密,往往容易让人误解。但是,这次反性侵运动却也确实让很多人遭受巨大损失。例如,环境党的一员干将斯蒂芬,就因为亲吻了一个同事的小孩儿,吻重了,就被说成是性侵了。结果导致他辞职。中央党的一位60多岁的老男同志,因为拍了一下年轻女同志的大腿,在这场运动中也说不清楚了,不得不离职。因此,在瑞典,反性侵运动也可以说被看成是一次严打。记得以前在地铁里,人们互相飞眼的事情是很常见的。但是,反性侵一爆发,立即大家谁也不看谁了。也都开始成为低头族,只看手机了。

瑞典法院认为尽管瑞典规定言论自由,但是,每个人的言论一定要负责任。不能造成对他人的伤害。

因为,我们有时总认为在西方什么都可以说,这是不真实的。有时,你说错一句话就可能断送前程。但是从另一方面,瑞典的各个党派都是相对独立的,互相撕是可以的。同时,也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能针对个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也不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媒体是独立的。

如果你发现媒体有报道错误,可以针对具体新闻去法院申诉,去告。但是,党派或政府也是不敢直接去干涉。因此,有时,感觉媒体的权力很大。但是,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因为假新闻而下降。在瑞典,有时说他们新闻过于耸人听闻,回答是,你必须有自己的判断力,从众多新闻中自己挑选真实客观的新闻,对于垃圾新闻可以忽略不看,不要浪费时间。但让每个人都具备这样的能力,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覆盖一百多个国家与地区 北斗将全面开启“全球时代”

  北欧绿色邮报网报道:12月8日至13日,联合国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第十四届大会在印度班加罗尔召开。本届大会由印度空间研究组织主办。中国代表团50余人参会,重点围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提供全球服务以来在建设运行、应用推广、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最新进展作了大会主旨报告。

  美国国务院空间与先进技术办公室副主任戴维·特纳对本报记者表示,北斗系统的加入,壮大了世界卫星导航力量,为全球用户提供了更高质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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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1月23日8时55分,中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搭配远征一号上面级,以“一箭双星”方式成功发射第50、51颗北斗导航卫星。 高楠 摄

  北斗全球系统核心星座年底部署完成

  “北斗全球系统提供的各类新兴服务是否覆盖印度半岛?”“在系统兼容与互操作方面,北斗下一步有哪些打算?”“北斗全球短报文服务信号是否使用S频段?”……中国代表团作主旨报告时,各国参会代表纷纷提问,对北斗系统未来发展、应用合作高度关注。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取得的重要成就之一。2018年底,北斗三号基本系统建成,提前两年为全球用户提供服务;今年底,北斗三号核心星座部署完成;明年,北斗三号全球组网发射任务收官,将全面开启“全球时代”。

  北斗系统采用多功能、一体化建设思路,具备向全球用户独立提供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授时服务能力,其混合星座设计是世界首创,在信号体制、技术体制和服务功能上保持了领先水平。目前,北斗高精度导航定位,将导航与通信功能创造性结合,通过短报文应急联络,在抗震救灾、国际搜救等领域优势凸显。

  “北斗的高精度和精准授时让人印象深刻!”印度汽车研究协会汽车电子部主管普里特什在会场上对北斗大加赞赏。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对本报记者说:“这些年,北斗系统积极参与世界卫星导航领域活动,并逐渐成为焦点,这得益于系统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开放合作的理念。未来,北斗必将成为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

  北斗系统全产业链100%自主知识产权

  在班加罗尔市中心一个建筑工地上,印度舒塔姆建筑有限公司测绘工程师阿伦·库普达正在进行建筑施工测量。随着他在工地上不同地点间来回移动,准确的定位信息实时出现在他手中的手簿上。

  “这是从中国司南导航公司新购买的北斗测绘仪设备。”阿伦·库普达给记者展示手中的定位“神器”,这个设备通过接收来自基准站的差分改正数据,能很快达到厘米级的定位精度。通过蓝牙连接,位置数据能够直接传递给手簿软件,完成测量坐标、施工放样等工作。“相比以前用过的设备,中国的北斗测绘设备定位精准度更高,使用更便利。”

  “司南导航提供了从硬件到软件的整套测量测绘解决方案。”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春领对记者说,10年前,国内使用的芯片全部靠进口,里面一个板卡就要10万美元,现在用的芯片是公司100%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实现了信号兼容,精度大幅提高。

  司南导航是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全产业链100%自主知识产权在海外拓展的一个缩影。冉承其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已形成由北斗基础产品、应用终端、应用系统和运营服务构成的完整产业链,全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除了印度之外,北斗系统还广泛应用到印度尼西亚土地确权、科威特建筑施工、乌干达国土测试、缅甸精准农业、马尔代夫海上打桩、泰国仓储物流、柬埔寨无人机应用、巴基斯坦机场授时以及俄罗斯电力巡检等多国不同领域。随着北斗三号系统建设的日臻完善,北斗系统将在更广地域,为更多全球民众提供优质服务。

  为全球卫星导航事业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从跟随到并肩再到引领超越,中国用20多年时间建成了世界上第三个独立运行、自主可控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北斗三号两年完成17次发射任务,将28颗全球组网卫星成功送入预定轨道。其建设发展速度、特色优势服务受到世界卫星导航领域专家的认可和多国用户的欢迎,引领着世界卫星导航发展趋势。

  “中国的北斗、世界的北斗、一流的北斗”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发展的初心和理念。北斗系统不拘一格的发展道路和特色优势,是与世界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开放共享的。目前,北斗系统的短报文通信、星基增强等服务,多为其他系统在建设发展过程中所借鉴。

  戴维·特纳表示,近些年,中国北斗系统与其他国家系统间合作交流取得实质性进展,中俄卫星导航政府间合作协定正式生效,中美信号兼容与互操作、中欧频率协调持续推进,未来还有更大的合作空间和潜力,将极大推动全球导航事业发展。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总设计师、中国代表团团长杨长风告诉本报记者,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我国面向全球的重大公共服务空间基础设施,是进入新时代的中国为人类导航提供的新方案。目前,北斗高精度多系统兼容的卫星导航应用产品覆盖100多个国家与地区,包括全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北斗系统将携手世界其他卫星导航系统,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强大的功能、更优质的性能服务全球,造福人类,更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服务。(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苑基荣 )

中方关于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声明

北欧绿色邮报网报道: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的共同努力,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的基础上,已就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

  中方认为,中美两国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处理两国经贸关系必须从大局出发,达成经贸协议有利于中美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将在经贸、投资、金融市场等方面产生积极效应。本协议总体上符合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大方向,以及自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协议相关内容的落实,将有助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改善营商环境,扩大市场准入,更好维护包括外国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在华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保护中方企业在对美经贸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随着中国国内市场的扩大,中方企业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增加从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进口优质、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有助于顺应国内消费升级的趋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本协议有利于中美两国加强经贸领域的合作,有效管控和解决经贸领域的分歧,促进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发展。在当前全球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背景下,本协议有利于增强全球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为正常的经贸和投资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双方约定,下一步双方将各自尽快完成法律审核、翻译校对等必要的程序,并就正式签署协议的具体安排进行协商。

  协议签署后,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协议约定,努力落实好第一阶段协议相关内容,多做有利于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和全球经济金融稳定的事情,维护世界和平与繁荣。( 来源:中新社 )

中国通过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 精准回应投资者关切

北欧绿色邮报网报道:距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不到20天之际,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于明年1月1日同步配套实施。

  《条例》针对近年来投资者在华经营遇到的具体问题和主要关切,作出了一系列细化规定。针对“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条例》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区划调整、政府换届、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及订立的合同违约毁约。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条例》禁止利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转让技术。

  再如,为满足外企希望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的意愿,《条例》规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规定在项目申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等方面一视同仁。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各层次标准制定修订,可提出标准立项建议,并承担标准起草等工作。

  《条例》还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或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如果有不依法平等对待外资企业、违法限制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诺、强制转让技术等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官方数据,2019年前11个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45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中国黄金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万喆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低迷,主要经济体前景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之际,以深化改革开放稳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改善营商环境,提振投资者信心和预期,应成为改革的重点之一。

  出台外商投资法,正是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标志性举措之一。但从某种意义上讲,该法律能否切实起到促进外商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配套法规的质量。

  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此前对45家在华全球500强企业的调查报告,跨国企业在充分肯定外商投资法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的同时,也对立法意图能否真正落实心存疑虑,理由之一就是外商投资法条文数量有限,内容不够具体,配套实施机制不完善。

  分析人士认为,完善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是改善营商环境的关键着力点,能够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此次条例通过列举的方式禁止对外企采取的差别性或歧视性待遇,并明文规定了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显著提高了外商投资法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建设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从出台外商投资法,到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再到制定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一系列举动都表明中国在不断推动规则、标准、制度优化,为投资者提供更好服务。

  作为来年中国经济政策的“风向标”,日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对外开放要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继续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有理由期待,中国今后将出台更多更细致的政策措施,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来源:中新社/ 记者 李晓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