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绿色邮报网报道(记者陈雪霏)– 据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网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时说,中国希望瑞典政府和瑞典最高法院能够正视乔建军的犯罪事实,尽快将乔建军引渡回中国接受法律的制裁。
问:瑞典最高法院半小时前刚刚作出决定,考虑到将乔建军引渡到中国可能使他面临不公正对待以及中国自身人权问题,因此不同意引渡。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昨天我已经回答了类似问题。我们希望瑞典政府和瑞典最高法院能够正视乔建军的犯罪事实,尽快将乔建军引渡回中国接受法律的制裁,不作犯罪分子的避罪天堂,维护公平正义和法治尊严。
对于瑞典最高法院的所谓理由,我想指出的是,中国高度重视保护和促进人权,中国司法体系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合法权利,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建设成就有目共睹,中国已经从欧洲、亚洲、非洲、拉美等许多国家,成功引渡了260多位犯罪嫌疑人。这充分说明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司法制度有信心。我们再次敦促瑞典方面正视中方有关要求。
乔建军是中国百名红通人员中的第三号嫌疑人。目前中国已经有56名回国自首或者是被引渡。
瑞典最高法院7月9日的新闻发布说遣返中国的要求被拒。在向瑞典政府呈交的文件中,最高法院发现根据《引渡法》向中国遣返一个人是有障碍的。遣返也和欧洲人权公约相背。
2018年,中国要求从瑞典遣返一名中国公民以便起诉他犯有严重的金融犯罪。遣返要求伴随一个拘留命令和涉及通过对其他人盘问审讯获得的有关乔被控犯罪事实的裁判记录。
瑞典最高法院的任务是给瑞典政府一个根据瑞典引渡法1到10节中有关任何引渡中国障碍的解释。最高法院也要检查是否遣返中国与欧洲人权公约的条款相违背。如果最高法院发现引渡与引渡法有障碍,引渡就可能不会执行。最高法院现在给出她的观点。观点的内容总结如下:
最高法院发现此人在2010年或2011年犯下了被指控的四种罪行是很可能的。第五种罪行可能是在2008年犯的,在瑞典惩罚法典中有一条有限规定,该罪行与这条相左。
根据此人宣称的参与政治活动和人们知道的关于中国对政治反对派活动采取的措施,最高法院发现此人如果被引渡确实会面临由于政治原因而被起诉的切实风险。这与瑞典引渡法第七条构成引渡障碍。
最高法院也发现此人有可能面临被判处死刑,受到酷刑或者是非人道的待遇或惩罚的风险。最高法院发现他有可能面临背离欧洲人权公约所规定的公平审判要求的风险。最高法院发现即使保证没有这样的风险,这样的保证也不足以保证给此人引渡。这主要是考虑到人们很难证实这种保证能够兑现。Peter Asp法官说:简要地说,最高法院估计他有可能因为政治行为而被起诉,而且他将受到有违欧洲人权公约的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引渡不能进行。
2019年6月19日最高法院决定此人不应该在引渡程序框架下再被监禁。
随即,此人被释放。但是,6月24日,乔建军又被瑞典警方逮捕。他目前依然在监禁中。
这次被监禁的原因是因为美国通知瑞典警方,乔建军被指控在美国加州犯有洗钱罪。因此,乔建军有可能被引渡到美国。这个决定何时决定,还要等瑞典最高法院最后决定。
据瑞典日报报道,乔建军于2015年更名改姓来到瑞典。瑞典媒体到瑞典户口登记处瑞典税务局采访,税务局拒绝透露任何有关此人的信息。他于2018年8月应中国的要求被瑞典警方逮捕。
据报道,乔建军于2012年从中国逃到美国,被指控贪污三亿人民币。瑞典电视台报道的是他被指控洗钱一亿瑞典克朗。在美国。他的前妻赵女士已经被美国提起诉讼,而且她已经承认有罪,在加州的房产和商店等很多财产都已经被没收。
乔建军曾是中粮集团河南分公司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