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 魏晞)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日宣布,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推出以下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完)
中新社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 陈康亮)针对中国提前至2020年取消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中国证监会20日发布公告称,将加快完善配套安排,扎实做好上述开放措施的落实落地。
20日,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一系列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中国宣布将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目前,外资股比放宽至51%的政策已落实落地,证监会于2018年发布实施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已先后核准设立4家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不少外资机构对加大对华投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建设发展表达了积极的意愿,开放政策效果和各方反应良好,为加快推进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对外开放创造了有利条件。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提前于2020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是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符合资本市场和行业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中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已取得长足进步,通过扩大行业开放,鼓励良性竞争,持续增强实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促进行业服务水平实现跃升,以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该负责人强调,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快完善配套安排,扎实做好上述开放措施的落实落地,提升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开放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完)
中新社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 魏晞)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日宣布,推出11条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措施。
其中“重量级”举措,包括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评级领域对外开放,是利好行业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新规宣布,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对此中国央行相关负责人20日表示,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引入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评级业务,有利于满足国际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评级行业评级质量改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亦是一项广受关注的金融对外开放“扩围”之举。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开放进程不断加快,此前已有6家外资银行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和承销业务资格。从B类升级至A类,业务范围将从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扩展至债务融资工具全部品种。允许外资银行开展A类主承销业务,将使得外资机构服务中国国内实体经济的手段进一步丰富,提升外资参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广度与深度,也能满足境内企业发债融资引入更多境外投资的需求,从而为实体经济融通资金、降低成本提供助益。同时,外资机构也可以借此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和机遇。
在“11条”中,中国还宣布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一新举措,将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提升投资效率。最重要的是,此举可以整合不同开放渠道政策,打通债券和资金账户。目前,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条渠道进入中国投资,但不同渠道相互分割也给同一境外投资主体在市场准入、债券过户、资金划转等方面造成不便。新规实施后,无疑将打通多个通道,大幅提升投资效率。
下一步,中国还会有哪些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举措?
可以预计的是,中国将进一步推动评级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外资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此外,围绕进一步提高境外投资者入市投资便利性、提升投资效率,中国也将持续出台新举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