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绿色邮报网报道(记者陈雪霏)– 瑞典维格律师事务所和瑞典中国商会合作于6月8日为40多家中外资企业举办瑞典《安全保护条例》网上视频研讨会。中国驻瑞典使馆经商处韩晓东参赞出席研讨会。
韩晓东参赞在接受本网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瑞典《安全保护条例》近年来不断修订对一些敏感性行业进行了有关规定,这种变化需要中资企业了解掌握。如果要对瑞典进行投资,就必须做好市场和法律法规的调研。本次研讨会就如何做好应对准备等问题进行了讨论,预计将有利于中资企业了解瑞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做到有备无患。
韩参说,到2020年底,中国在瑞典投资已经累计达92亿美元,可以说近十年来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去年由于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比上一年下降了70%。 希望疫情过后,情形会有所好转。
研讨会由瑞典维格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及中国业务负责人顾群女士主讲,她就该条例的内容及对中企业务的影响和大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维格律师事务所(Vinge)是瑞典领先的商务律师事务所,也是从事中瑞跨境投资、并购法律业务中最维活跃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为众多在瑞投资的中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顾群女士有超过20年为客户提供跨境投资、贸易及合作法律服务的经验。
顾群介绍说,瑞典《安全保护条例》最早于1996年公布。公布后的20多年内没有大的修改,但是,却在2019年、2020年连续对《安全保护条例》进行两次修订,目前拟对《条例》进行第三次修订。这些修订对企业在安全保护方面的要求和监管逐渐升级加码,特别是拟于2021年12月1日生效的最新修订将引入处罚机制,成为瑞典企业经营中不得忽略的合规要求。虽然该条例及修订法案对所有企业,机构,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无差别适用,但是,对中资企业的影响尤为深远,有意在瑞典投资、并购、经营的中资企业以及有意与瑞典开展合作的中国企业和机构应充分重视该条例及其最新修订可能对其业务带来的影响,应及早调整经营策略并做好应对。
拟议中的《安全保护条例》的最新修订进一步加强了涉及安全敏感业务的经营者在安保方面的责任,并且给予监管机关更大的调查和审核的权限,并引入了处罚机制。新的修订拟于2021年12月1日生效。
《安全保护条例》的目的是防止瑞典遭受间谍,颠覆,恐怖主义袭击和其他影响瑞典安全的危害 。
根据最新的修订意见,安全敏感业务的经营者需要在修订生效后立即向监管机构申报相关的安全敏感活动,经营者不仅需要任命安保负责人,并且保安负责人的职责、地位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
同时,修订意见进一步扩大需要签订安保协议的范畴,除了按照《安全保护条例》现有规定在公共采购过程中就涉及安全敏感信息以及可能使得供应商接触到安全敏感业务的情况下需要签订安保协议外,在私营部门的采购、招标过程中,以及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次级供应商或者分包商也可能需要签署安保协议。
在企业出售股权、业务或资产过程中,卖方有义务对企业的业务进行安全评估,以确定是否涉及安全敏感业务,并有义务对出售进行恰当性评估。卖方不得进行评估为不恰当的转让,如果卖方的安保评估认为出售是恰当的,卖方需要在出售之前向监管机构申报并获得同意,未经申报交易不得进行,否则监管机构可以终止交易或者宣布交易无效。
新的修订同时赋予了监管机构的主动审查权及处罚权,违反《安全保护条例》的行为可以被处以25,000瑞典克朗至5000万瑞典克朗的罚款。
瑞典中国商会会长和国航斯德哥尔摩营业部总经理朱津川表示,座谈会让大家了解了更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各个企业的运营提供了更多咨询意见,让人感觉受益匪浅。
顾群说,虽然瑞典的安全保护条例有所更新,但总的来说,瑞典依然是对外开放程度比较高的欧盟国家,瑞典在立法方面与欧盟是一脉相承的。同时,他们更依赖对外贸易和投资。 中资企业能做的就是要多做准备工作,多进行调研,做到有备无患。
韩晓东参赞也指出,虽然安保条例可能对外企的要求更严,但是,中瑞的贸易投资互补性还是很大的,只要中资企业在市场调研方面多下些功夫,前期多搞调研,加强合作,了解如何规避风险,那么双方的合作潜力还是巨大的,成功还是有希望的。
出席研讨会的除了瑞典中国商会会员外,还有瑞典普华永道中国区负责人赵丽杰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