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1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21日发表《新疆的若干历史问题》白皮书指出,新疆始终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
白皮书指出,新疆地区历来是多种宗教信仰并存,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是新疆宗教格局的历史特点,交融共存是新疆宗教关系的主流。
白皮书介绍了新疆多种宗教并存格局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后指出,新疆现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等宗教。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3万人。
白皮书指出,中国坚持政教分离原则。任何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和政府事务,不得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等,不得利用宗教妨碍正常社会、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白皮书说,新疆全面贯彻国家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既尊重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白皮书强调,新疆始终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不偏袒某个宗教,也不歧视某个宗教,任何宗教不得享有超越其他宗教的特殊地位。新疆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白皮书指出,中国宗教发展的历史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才能更好地与中国社会相适应。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也证明,宗教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健康发展。
白皮书指出,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防止一切“去中国化”倾向。必须大力培养和提倡世俗化现代化的文明生活方式,摒弃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必须弘扬宗教中国化的历史传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中国各种宗教,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积极引导包括伊斯兰教在内的各种宗教走中国化道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