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绿色邮报网援引中新社北京2月7日电 题:战“疫”需信息公开 隐瞒应受严惩
中新社记者 杜燕
防控疫情,需要点亮信息公开的绿色“护航灯”,也要开启严惩隐瞒的红色“警示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成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截至2月6日24时,中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1161例,现有确诊病例28985例、疑似病例26359例。其中,北京市累计确诊病例297例,疑似病例157例。
在北京,疫情已进入本地扩散期的早期阶段。北京市继6日首次公开确诊病例活动过的小区或场所后,在7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数量。
同样是冠状病毒,同样来源与传播路径不明,同样发生在春运期间,战胜了“非典”17年后的北京,在历经惨痛教训后,汲取了许多宝贵经验,关键一条是: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此条经验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应用于全国。
疫情爆发以来,中国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发布信息,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控制疫情传播。
加之新媒体的助力,让信息及时、快速抵达民众,即便是对过去由于情况不清晰而发布的不准确、不全面的信息,也及时给予必要的纠正和补充,以权威之声碾轧谣言的存活空间,回应社会关切,减少民众恐慌。
要公开、要透明,就不能有任何隐瞒,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个人。
7日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依法防控疫情的相关决定,明确了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中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单位,以及个人等主体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目前媒体公开的报道中,有人因在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受到处分,也有人因为隐瞒接触史而造成上千人进行医学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最终被立案侦查。
严惩不是目的,而是亮起“警示灯”。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可以自全。”疫情防控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面对冷酷无情的病毒,政府依法采取防控措施,承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的责任,这期间,不能有隐瞒或渎职。而个人,在疫情防控中,不仅只是被保护的对象,也需要依法履行义务和责任,不能有隐瞒病情、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严重妨碍防疫工作的行为。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王荣梅指出,依法防控疫情,进一步强调政府可以依法采取的措施,并对政府及时调整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提出要求。同时,强化公民的法治意识,使民众充分认识到自身在疫情防控中的责任,更好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共同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