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绿色邮报网报道(记者陈雪霏)– 有很多人认为西方是绝对的言论自由。他们自己也经常指责别人言论不自由。但是,到底言论自由是怎样界定的呢?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现在我们看看瑞典法院对一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言论自由不可滥用。
西西·沃林被判犯有严重损害他人名誉罪
2019年12月9日,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宣布,沃林被判处有条件监禁两年,并处以每日罚款100克朗,同时她必须向原告赔偿9万瑞典克朗,其中8万克朗是侵犯名誉权的赔偿和一万克朗造成痛苦的赔偿。
那么沃林因为什么获罪呢?原来,她在2017年10月,瑞典Metoo运动兴起的时候,到2018年8月间,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六个帖子,主要是在Instagram上发的,她说她曾经被前《瑞典晚报》记者佛雷德里克.沃塔南强奸。她曾经提起诉讼,但是,警方因为调查比较困难,一直没有立案。但是,沃塔南认为,这是对他个人名誉的诋毁,是一种屈辱,他的私生活被严重侵犯。
他在一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上说,当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感到非常气愤。“太混乱了。当时我独自带着孩子的时候,我只能继续,使劲抽烟。我感到我看到的都是仇恨,我感到非常屈辱。”
据法庭辩论时透露,在这段时间里,这六个帖子在脸书上也不断蔓延。大约有10000人次看到了这个消息。法院认为,这种传播超出了正常范围。他们说如果是在自己的家人,医生,朋友间传播是可以的,但是这样大范围地传播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名誉。
当然,由于这个问题,沃塔南被瑞典晚报解除了工作。因此,胜诉以后,沃塔南说,他对法庭判决感到满意,但是,他也说,在瑞典,破坏一个人的生活太廉价了。9万克朗对于一个百万富翁来讲根本不算钱。同时,他也指责脸书和Instagram, 以及瑞典媒体不断地传播这个消息。对他的私生活造成严重损失。
他说,他知道瑞典媒体在2017年秋季也发布了这些谎言,他们应该为此感到羞耻。他们应该大声说他们感到羞耻,应该给我道歉,给我职业赔偿。晚报应该恢复我的职位。
有人认为,他在瑞典晚报工作,也算做名人。但是,他说,他的名气和一些社会名流相比,根本不算什么。言外之意,大家的判断就是如果对名人,对政客如果诋毁一下,抨击一下,或许还有些道理。但是,对于一个晚报文化编辑来说,根本承受不起这样的诋毁。
从时间点上看,人们不得不想起这是在Metoo风潮掀起的时候。那时候,首先是在诺贝尔文学奖评审部门瑞典文学院出现了一场危机。那就是文学院的工作人员的丈夫在巴黎期间,被揭发曾经和10多位女子有染。这件事被揭发之后,很多女子就开始不再沉默,纷纷说自己也曾经有被性侵的经历。metoo, 中文就是我也是。我也曾经有过那样的经历的意思。这个运动也导致瑞典文学院的大地震。里里外外,因为一些账目的问题或者是意见不合等问题,先后导致前秘书长辞职。2018年瑞典文学院也没有评诺贝尔文学奖。最后和今年的一起评了。当然,依然比较有争议。但是,这次争议是关于奥地利作家的立场和观点问题。与Metoo和文学院的危机完全没有关系。这里就不多说了。
沃林的帖子传播比较迅速。造成前晚报记者编辑沃塔南丢了工作。对他本人也是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压力。因此,他在去年八月开始反击,决定控告沃林这是侵害他的名誉,要求赔偿26.6万瑞典克朗。大约就是10个月的工资。
但是,沃林并不承认她有罪。她的律师在法庭上辩护时也说,她发布这样的信息是合理的。沃林说,我就因为说出了一起性侵事件而被罚款9万克朗。这让我感觉这好像正是在瑞典有性侵的证明。我们和其他国家不一样,我们就是不能点别人的名。(即使发生了)也不承担后果。我们只能是谈谈结构的问题,重心得到了很大转移。
“我并不感到惊讶,也没有绝望。我只是感到被诅咒,也很愤怒,我将对判决提出上诉。
瑞典日报就法院判决对反性侵运动的影响问沃林的反应。沃林说,这就是给反性侵运动泼冷水。这是一个很明确的信号。今天我们也看到了SVT对约瑟芬.尼尔松案件的调查纪录片,没有提任何人的名字。一个女人不能讲述她的故事。因为这涉及冒犯这个男人。这种抵制很强烈。因为大的价值观正在被人当游戏。这就是现在的现状。这也是这个男人的最后挣扎。
作为反性侵运动的一部分,有人似乎认为这是有点名扩大化的嫌疑。你们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司法部关于权利问题发言人林德布罗姆说,我们通常听从双方的意见,和他们的证人的意见。因为我们不能说这事发生在反性侵运动中就不能审判有罪了。
沃林的律师说,地区法院的判决有很多不足。他认为法院这样判决对反性侵运动是一种压制,对言论自由也是一种压制。他认为罚款9万克朗也是莫名地高了。他认为很多曝光都是在媒体上出现的,这种几何性曝光造成的影响不能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
沃林拒绝认罪的理由是一是当时有反性侵运动,同时,他是记者,也算名人。
但是法院认为他在公众中的地位不能象领先的政治人物那样,强奸跟他的职业角色没有关系。地区法院认为罪行严重的原因是,维塔南被指控犯有严重罪行,而且这个指控广为流传,旨在造成严重损害。
法院认为,检察官通常不以诽谤为由提起诉讼。检察官仍要起诉的先决条件是肇事者未满18岁或犯罪者已作出犯罪报告。 如果关于某人犯下严重性犯罪的主张已经广为流传,例如通过互联网,则可以援引该证据。 不必广泛散布该主张。但可以将其传播给易受伤害的人认识的人,例如家人朋友和同事。
笔者的理解就是,你起诉别人可以,但是,你不可以自己再广泛传播你的起诉。法院认为传播给数万人这样的做法是不妥的。该案是11月21日开始审判的。有条件监禁的意思就是可以先不执行,如果在此期间发现又犯了什么问题,那么,到那时将执行真的监禁。
律师恩格拉·埃克伦(ÄnglaEklund)是法律和互联网协会的主席。她认为该判决是预期的,是基于先前对与metoo相关的陈述的判断。但她认为90,000瑞典克朗的损失是出乎意料的高。 -比其他情况要高,但它也是我们看到的传播范围最广的案例,也许是对索赔所涉及的人影响最大的损害和影响。
有人说判决将对metoo产生影响,您对此有何看法?
-我担心的是,该判决将被用于散布有关信息,表明这是不允许她们讲故事。 ÄnglaEklund说,您必须区分与性目标相关的检查和与口头程序相关的检查。 -此事必须由法院审理,您始终有权作为一个人将您的故事讲到最近的圈子,治疗师或司法系统,但不能传播到更大的圈子。埃克伦德说,您有权享有自己的真相,但不能将其传播给其他任何人。
两周前在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进行的审判中,沃林承认她已发表诉状,但否认了这一罪行。她认为,她传播的信息是真实的。她在地方法院辩称,应该从反性侵运动的角度看待这些指控,并且她“打破了沉默的文化”。她提出的强奸指控此前已接受警方调查,但由于缺乏证据,初步调查已结束。
去年,一名40岁的女性因诽谤而在Södertörn地区法院被判刑,原因是她在2017年秋天撰写了一个Facebook帖子。在该帖子中,她对一个男人指名道姓并指控他强奸。罚款为每日罚款,该名女子将向该名男子支付10,000瑞典克朗的赔偿金。法院认为,没有任何情况可以构成发布信息的合理依据。
去年夏天,Nacka地区法院的一名妇女在2017年秋季在封闭的Facebook团体中撰写帖子后,被判处严重诋毁名誉罪。在这些帖子中,她指控一名男导演强奸。该名女子被判处有条件徒刑和每日罚款,并向原告支付60,000瑞典克朗的损害赔偿。该判决已上诉至高等法院。
2019年10月,一名妇女在2017年秋季在社交媒体上指控瑞典喜剧演员性虐待后被指控犯有严重诽谤罪。根据诉讼,该名女子在Facebook上写了此事。检察官认为该行为是严重罪行,因为该信息是针对严重罪行的,已经广为流传,对喜剧演员造成了极大伤害。
短评:本次案例的审判重点是诋毁还是严重诋毁。这里强调严重诋毁,就是说,你传播的范围太大了。既然你让法院来解决问题,就等法院来裁决,不能自己大量传播。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就是瑞典的法律虽然一方面保障言论自由,但另一方面,你也不能滥用言论自由,在不该自由的时候,太自由了。造成个人的巨大伤害。
从另一方面看,确实,性侵这个问题,在西方以前似乎是习以为常的问题。尤其是人们的表达方式很亲密,往往容易让人误解。但是,这次反性侵运动却也确实让很多人遭受巨大损失。例如,环境党的一员干将斯蒂芬,就因为亲吻了一个同事的小孩儿,吻重了,就被说成是性侵了。结果导致他辞职。中央党的一位60多岁的老男同志,因为拍了一下年轻女同志的大腿,在这场运动中也说不清楚了,不得不离职。因此,在瑞典,反性侵运动也可以说被看成是一次严打。记得以前在地铁里,人们互相飞眼的事情是很常见的。但是,反性侵一爆发,立即大家谁也不看谁了。也都开始成为低头族,只看手机了。
瑞典法院认为尽管瑞典规定言论自由,但是,每个人的言论一定要负责任。不能造成对他人的伤害。
因为,我们有时总认为在西方什么都可以说,这是不真实的。有时,你说错一句话就可能断送前程。但是从另一方面,瑞典的各个党派都是相对独立的,互相撕是可以的。同时,也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能针对个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也不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媒体是独立的。
如果你发现媒体有报道错误,可以针对具体新闻去法院申诉,去告。但是,党派或政府也是不敢直接去干涉。因此,有时,感觉媒体的权力很大。但是,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因为假新闻而下降。在瑞典,有时说他们新闻过于耸人听闻,回答是,你必须有自己的判断力,从众多新闻中自己挑选真实客观的新闻,对于垃圾新闻可以忽略不看,不要浪费时间。但让每个人都具备这样的能力,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